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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22号】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学校精准资助工作,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5号)要求,学校计划开展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以下简称家访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深入我校困难学生家庭,解读学校的重要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完善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访谈交流、量化评估等形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引导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人生观,传达学校对学生的关心关注,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二、家访对象

请各院(系)结合学生日常管理情况确定家访对象,家访对象须为我校在籍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及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酌情考虑本学年遭遇临时突发困难的学生。

三、组织形式

(一)院(系)实地家访形式

鼓励院(系)党政班子、专兼职辅导员,尤其是新生班主任、新入职的双肩挑辅导员等,通过与暑期其他工作安排组合进行的方式,结合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开展家访工作。

对心理、学业、健康状况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开展家访时,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做好家访工作的全面预案,以期达到较好的家访效果。对实地家访工作开展确有困难的,可灵活调整为线上家访原则上线上家访不发放家访慰问金及家访劳务补贴)。为切实提高家访成效,资助管理中心将提供资助政策宣传材料、家访访谈提纲(附件1)等相关材料供参考。

请院(系)于7月6日前填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PpMEe17.aspx#),完成家访工作备案

(二)学校实地家访形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结合实际工作统筹安排学校层面的家访工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经费支持

(一)家访学生补助。学校为线下家访被访学生发放500元/生慰问金慰问金以补助券的形式提前印发给院(系),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发放到位。

(二)家访教师劳务。学校将结合教师家访学生数、实际路途、家访时长等情况,给予300-1000/人的劳务补贴。请参与家访的老师务必保留相关支付凭证(不做报销凭证,仅作为教师劳务核发依据),开学后随《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家访工作记录表》(附件2)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发放。

五、家访数量

为统筹做好2023学校暑期家访工作,结合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确定家访学生数如下:

院(系)

家访学生数

困难学生人数为90人以上:地理科学学部、化学学院、教育学部、文学院、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6

困难学生人数为30-90人(含):物理学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体育与运动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心理学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环境学院、统计学院、社会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哲学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水科学研究院

2-5

困难学生人数为30人以下: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天文系、系统科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1-2

六、家访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访活动是提升学校精准资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经,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家访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保障确保家访活动有效开展。

(二)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家访过程需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家访需充分尊重访对象意愿,诚恳开展谈话,切实有效保护学生家庭隐私,未经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不得随意拍摄留影,上传网络

(三)及时总结,合理宣传。暑期家访工作记录表、视频照片等相关材料,请91日前发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进行反馈,邮件命名为“院+暑期家访”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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