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宿费缓交
1. 申请对象
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1)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开学初无法足额缴纳学宿费;
(2)因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暂未缴纳学宿费(包括校园地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贷款学生须填写相应贷款信息,经学校各级审批同意后,提交教务部备案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2. 操作平台及工作程序
操作平台:“数字京师”—“办事大厅”—“学宿费缓交”平台(学籍在北京校区、在珠海培养的研究生登录北京校区“数字京师”,网址为https://one.bnu.edu.cn)

二、国家助学贷款
1. 办理对象
本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 工作程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经在生源地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获取回执校验码;其次通过登录学校“数字京师”-“办事大厅”-“学宿费缓交平台”申请费用缓交并填写贷款回执信息(具体流程参照上图),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完成高校确认。
办理了其他银行或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学生,申请费用缓交(无需填写贷款回执信息)后,将需高校盖章的纸质回执材料提交至绿色通道迎新服务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登记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提交至经办银行,办理后续放款手续。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计划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首贷学生和续贷学生,可于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迎新服务点现场咨询相关政策。贷款通过审批并完成合同签署后,银行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学生须将入学验证码提交至学宿费缓交平台。
l 申请条件:
①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③本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
④符合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相关规定。
l 贷款额度:
①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公费师范生可单独申请生活费(按照贷款最高额度)。
3. 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及入学验证码为国家助学贷款放款重要依据,学宿费缓交平台是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回执信息的唯一渠道,请贷款学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准确提交个人信息,避免影响后续放款确认工作。
三、爱心助学物资申领
1. 申请对象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家庭困难新生,重点关注家庭突发临时困难及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 爱心助学物资
包括绿色通道补助(600元和300元两档,不可兼得)和爱心大礼包(可兼得)。
3. 操作平台及工作程序
操作平台:“数字京师”-“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平台。
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生占比及新生人数确定院(系)补助分配数量,各院(系)资助专员可登陆系统平台查看分配名额,结合学生困难情况完成助学物资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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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