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7.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非公费师范生。
(四)学习成绩要求
1.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前40%(含40%);
2. 成绩排名超出前40%的,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流程图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为上一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学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院(系)参评。
3. 励耘、强基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由教务部组织安排,参评学生基数分类计算。
4.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5. 申请表尽量打印为一页,超过一页需正反打印,加盖院(系)行政公章;仔细核查汇总表,确保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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