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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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第15号】

为确保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188及《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含在珠海校区培养的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3.本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的;

4.符合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相关规定的。

二、贷款额度

1.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5000/·

2.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公费师范生可单独申请生活费(按照贷款最高额度)。

三、办理时间

  学生申请:826930

  学校及银行审核:101日—1030

四、办理流程

(一)学宿费缓交

申请贷款且暂未缴纳学宿费的学生须于930日前办理学校学宿费缓交手续。学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数字京师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学宿费缓交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学宿费缓交申请缓交申请经学校各级审批同意后,提交教务部备案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二)贷款申请

1.开通手机银行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开通并激活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2.学生申请

1)材料提交:贷款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发起贷款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可参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附件1)。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据中国银行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的首贷学生,需在中国银行助学贷款 APP 贷款申请模块完成困难信息填报,同时完成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通过 “数字京师”—“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模块提交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通知。

3续贷学生信息确认继续攻读现有学位的学生核对确认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上传录取通知完成贷款申请流程。

3.学校审核

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学生贷款申请材料及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4.在线签署合同  

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贷款,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成贷款合同签署,银行以短信形式通知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

5.银行放款

中国银行预计于贷款业务审批完成后分批次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中学费和住宿费由银行直接划入学校账户,贷款余额部分由财经处转入学生在财经综合服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

、其他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下一学年有贷款需求的,仍需提交续贷申请。

2. 新生报到当日,学校将在绿色通道迎新服务点进行政策讲解,协助新老学生完成材料上传及线上申请流程如有需要可至绿色通道迎新服务点咨询

3.为确保学校如期完成本学年贷款审核及后续放款工作贷款学生务必于93017:00提交贷款申请学校将集中进行审核

 

联系人:阿老师010-58800205(资助管理中心);李经理010-62212557(中国银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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