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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唐仲英公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22号】

各学部、院系:

为支持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深造,助力学生成长为优秀教师,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唐仲英基金会特捐资设立“唐仲英公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 2017-2019年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

3. 热爱教师职业,甘于奉献,作风踏实,受到师生的好评;

4. 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明确的研究计划;

5. 获得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后,须继续从事一线基础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共评选66名学生,2017级、2018级、2019级各22人,每人2.5万元人民币。奖学金分两次发放,评选当年发放1万元,毕业当年发放1.5万元。

各学部、院系推荐名额分配(一个年级)

地理科学学部

4

化学学院

5

教育学部

2

历史学院

3

生命科学学院

4

数学科学学院

5

体育与运动学院

2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4

文学院

5

物理学系

4

人工智能学院

3

哲学学院

3

三、材料要求

(一)评选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一式四份报送)

1.《唐仲英公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申请表》;

2.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硕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4.《在职表现证明》;

5.《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函》。

经学生自荐,各学部、院系初审合格后,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见附件1)及院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名单顺序与推荐顺序一致)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学生申请材料(PDF格式)及院系推荐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发放尾款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

1. 毕业证书复印件;

2. 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优秀教案或课堂实录视频,至少2课时。

获奖学生需在毕业当年自行提供上述材料至教育基金会,教育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尾款。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京师大厦9903)

收件人:杨老师

收件电话:010-58800780

四、特别提示

1. 申请内容和研究计划书严禁抄袭,一旦查出,取消获奖资格,且计入诚信档案。

2. 获奖学生在读期间,如果电话有变更,请电话或邮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教育基金会,以便后期联络。

3. 获奖学生在取得硕士学位后,如未从事一线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者或从事一线基础教育教学未满三年者,须返还所获全部奖金。如获奖学生中途退出或终止资助,其资助名额将不再填补。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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