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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22号】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学校精准资助工作,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10号)要求,学校计划开展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以下简称家访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深入我校困难学生家庭,宣讲资助政策,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完善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访谈交流、量化评估等形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引导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人生观,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二、家访对象

请各院(系)结合学生日常管理情况确定家访对象,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及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酌情考虑其他存在实际困难的学生。

三、组织形式

(一)院(系)实地家访队伍

鼓励院(系)党政班子、辅导员、班主任等教师,通过暑期工作安排或返乡探亲等,结合学生家庭所在地,就近开展家访工作;对实地家访工作开展确有困难的,可灵活调整为线上家访(原则上线上家访不发放家访慰问金及家访劳务补贴)。为切实提高家访成效,资助管理中心将提供资助政策宣传手册、家访访谈提纲等相关材料供参考。

请院(系)于7月15日前填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wF09FEt.aspx),完成家访工作备案

(二)学校实地家访队伍

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组织辅导员家访队伍,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学生暑期家访工作,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资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向学生家庭传递学校党委的温暖与关怀。

四、经费支持

1.家访学生补助。家访工作结合学生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给予500元/生的慰问金。慰问金以补助券的形式提前印发给院(系),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核实后发放。

2.家访教师劳务。家访工作结合家访学生数、实际路途、家访时长等情况,给予300-1000元的劳务补贴。请参与家访的老师务必保留相关支付凭证(不做报销凭证,仅作为教师劳务核发依据),开学后随《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暑期家访工作记录表》(附件)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发放。

五、家访数量

为统筹做好2022年学校暑期家访工作,结合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确定家访学生数如下:

院(系)

家访学生数

地理科学学部、化学学院、教育学部、体育与运动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文学院、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  

2-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心理学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环境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水科学研究院、统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哲学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1-2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社会学院、天文系、系统科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1

六、家访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访活动是提升学校精准资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经,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家访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保障,确保家访活动有效开展。

(二)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家访过程需切实保障人身安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家访需充分尊重受访对象意愿,诚恳开展谈话,切实有效保护学生家庭隐私,未经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不得随意拍摄留影,上传网络。

(三)及时总结,合理宣传。为全面做好暑期家访工作宣传,请各院(系)严格审核,避免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的宣传内容;资助管理中心暑期实时接收各院(系)开展家访的工作记录、视频照片、活动推文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请发送邮件命名为“院(系)+暑期家访”。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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