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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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助才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39号】

各院(系):

助才助学金由徐青伟先生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助才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2-2023学年助才助学金初评及复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2022级本科生(不含体育与运动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二)评选条件

1.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农村及贫困偏远地区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

3.品学兼优,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新生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4.入学后未获得过其他连续性社会捐赠项目(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等)。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助才助学金每学年新评选5人,连续资助四年,资助金额根据学生所读专业的学费确定。

各院(系)至多可推荐1名同学参选。

(四)初评材料

1.《2022年助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学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 学生个人自述,1500-2000字;

4.《2022年助才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复审工作

依据上一学年受资助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继续资助,不通过的将重新启动补选程序。

(一)复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无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

3.品学兼优,勤奋努力,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专业成绩在年级前60%(含),2019、2020级学生2021-2022学年专业成绩在年级前30%(含),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二)复审材料

1.《2022年助才助学金复审表》(附件3);

2.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三)复审表填写要求

1.学生在填写复审表时字迹工整,正反面双面打印,按表格字段反映上学年综合情况,做到文字详实、内容真实。

2.班主任填写意见要详实全面,在填写学生排名等数据时不得涂改。

3.院系复审时需严格核实学生情况和班主任意见,对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复审意见及不合格原因。

三、工作要求

请院(系)于11月14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命名为“院系+助才助学金初评/复审材料”)后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四、其他说明

1.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开展助学金复审工作,获资助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学习成绩下滑至年级30%以外、有校级以上处分或其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情况,将终止其继续获得助学金的资格。

2.获该项助学金学生直接加入我校自强社,需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3.助才助学金为社会捐赠类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捐赠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延迟或无法到账,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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