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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五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第35号】

各院(系):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二十届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校区在籍在全日制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励志自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

4.入学以来已获评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学生不可继续参评。

二、奖项设置

评选10名“自强之星”10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000元/人 30名“自强之星入围奖”1000元/人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院(系)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各院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参评。其余申请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形式参评。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章后,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院(系)收集院荐/自荐学生电子版材料,汇总《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xszz@bn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4日(周

五、评选程序

1.初评:学校组织初评,共评选30名院荐候选人及20名自荐候选人参加复评

2.复评:学校组织复评,评选产生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学生获得入围奖。

3.网络评选、公示:在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BNU学生资助”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宣传,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自强之星最具人气奖”3名。

4.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评选会,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结果,最终产生“自强之星”10名,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

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有义务配合学校开展后续相关资助育人活动。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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