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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42号】

各学部、院系: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二十二届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学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重点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励志自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

  4.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有义务配合学校开展后续相关资助活动。

  

  二、参评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1.学部、院系推荐:各学部院系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参评。被推荐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经学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成果、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自荐: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附件2),附个人成果、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自行报送资助管理中心。

  3.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学三辅楼(邮局南侧)二楼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按照推荐表、个人事迹、成绩单、个人成果、相关证书的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与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 xszz@bn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院系+院荐/自荐”。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0日(周三)

  

  三、评选程序

  1.初评:学校组织初评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评选出20名院荐候选人、30名自荐候选人参加复评。

  2.复评:学校组织复评小组对50名候选人进行复评,评选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网络评选、公示:在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BNU学生资助”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宣传,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自强之星最具人气奖”3名。

  4.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评选会,采取现场宣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由师生评委团进行评定,最终产生“自强之星”10名,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

  

  联系人:阿米娜 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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