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 年第16号】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及2019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2号),现开始确认我校2018及2019年获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格毕业生的在职在岗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 2020年依然在原单位的:
报送《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1)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
2. 2020年离开原单位、新单位依然符合条件的:
(1)新单位就业合同书、协议或相关文件一份
(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附件2)一份
(3)《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原件一份
审查合格后,可继续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
3. 2020年离开原单位考研或新单位不符合条件的:
离职说明一份,需本人签字确认。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
2020年6月18日-6月26日
2. 报送方式
请将带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确认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bnu.edu.cn。
三、注意事项
离岗后不符合补偿或代偿条件的毕业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将停止剩余资助;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本人按还款协议自行还款,以免逾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8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