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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树人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4号】


各院(系):

“树人助学基金”北京市启明星辰慈善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旨在服务北京市海淀区青少年成长成才,海淀共青团捐资助学的品牌项目之一。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海淀区“树人助学基金”申报工作推迟至2023年上旬开展。现启动我校“树人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2020级、2021级本科公费师范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和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情况;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院系(专业)、班级前40%;

4.原则上,2022年秋季学期未获得过大额资助(4000元及以上);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荣获过各类文体比赛奖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的学生;

6.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登记注册成为海淀区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加海淀区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三、资助人数及金额

本次评选共资助3资助标准2000元/人北京校区各相关院系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

四、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1.《海淀树人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

2.《海淀树人助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上一学年成绩单;

4.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请院(系)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于2月20日10:00前将以上材料(附件2和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命名为“院系+树人助学金材料”)后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联系人:张冉  58802142,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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