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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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25号】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学校优抚对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基本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3.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家庭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

4.遭遇不可抗拒的突发性严重事件,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学费的。


二、减免范围和额度

学费减免范围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本学年学费,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学生获助情况确定学费减免额度;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本学年学费资助或补偿的学生不予减免。


三、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院系需对证明材料进行核验,负责验的老师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确认)。

2.院系)汇总《北京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并于915日(周)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签章后报送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xszz@bnu.edu.cn,邮件命名为“院+学费减免汇总表”。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8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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