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32号】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学校优抚对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基本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2.孤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父母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且家庭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遭遇不可抗拒的突发性严重事件,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学费的。
属于上述2、3、4情况的学生,原则上需为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和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减免范围和额度
学费减免范围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本学年学费,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学生获助情况确定学费减免额度;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本学年学费资助或补偿的学生不予减免。
三、工作要求
1.院系应结合前期学生摸底情况,采取点对点沟通的方式开展申请组织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工作方法,切实保护好学生隐私,切忌将通知直接转发到学生微信群中。
2.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院系需对证明材料进行核验,负责查验的老师要在证明材料上签字确认)。
3.院系汇总《北京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14日(周五)前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签章后报送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xszz@bnu.edu.cn,邮件命名为“院系+学费减免汇总表”。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30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