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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第25号】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用以奖励北京师范大学的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评选名额
(一)设奖学院
地理科学学部、统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天文学院、心理学部、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水科学研究院、系统科学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二)评奖名额
评选比亚迪奖学学金27人:其中本科生8人,每人10000元/年;硕士生19人,每人20000元/年。
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二、评选对象
北京校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理工科专业二年级以上(含)的本科生、硕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爱校荣校,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敦品励学,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敢于担当、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4.本科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含)。
5.研究生在读期间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科研成果具有显著创新,获得以第一专利权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的发明专利授权;
(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5)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6. 原则上,同一学段内只能获评一次比亚迪奖学金。
7. 原则上,比亚迪奖学金不与当年评审的宝钢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大额或连续资助的社会类奖学金兼得。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组织评选并公示拟推荐人选,推荐名单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2.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学院重新推荐。最终获奖名单报送比亚迪公司审定备案。
五、材料提交
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比亚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个人获奖证明、科研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学院组织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比亚迪奖学金参评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4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213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院系+比亚迪奖学金”。
六、公示及表彰
比亚迪奖学金获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学校组织“比亚迪奖学金”颁奖仪式,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获奖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后续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
联系人:阿米娜,010-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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