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永平自立贷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37号】

各院(系):

帮助丰富我校学生资助举措形式,心和公益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永平自立贷学金”,以助学贷款的形式面向在校学生办理贷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本学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北京校区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一年级新生申请贷学金无成绩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应排名专业年级前 2/3,且在读期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二、申请金额

每生每期申请金额为10000元或15000元两档,在校期间最多可申请两期。

三、材料提交

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本学年如已有其他助学贷款应如实反映;

2.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一年级学生除外);

3.手写签字后的《法定监护人确认书》(附件2);

4.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提供其他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请另附说明,需亲属及申请人签字)。

纸质版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为一式三份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后发送至xszz@b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永平贷学金申请”。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周一)

四、办理须知

1.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附件3),确保全面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

2. 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签订《永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贷款利率按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联系人:黄老师(贷款业务咨询及还款事宜,教育基金会),58800901;

           阿老师(材料提交,资助管理中心),58800205。

                            教育基金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