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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第42号】

各设岗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开展2020年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范围

  2020年(包括上学期及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全体学生。

  

  二、考核评优标准

  1. 设岗单位根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2. 设岗单位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参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年度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岗期间积极主动,表现优秀,能够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三、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

  请各设岗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人选,将纸质版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21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的建言献策(不少于600字)

  推选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学生需提交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的建言献策,内容可从我校勤工助学的工作管理、岗位设置、学生权益保障、育人作用、工作收获等方面展开。资助中心将积极采纳意见,更加细致的开展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提升资助育人实效。请获评学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建言献策”材料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命名为(院系+姓名+建言献策),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为“2020年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400元奖励金

  

  联系人:阿米娜

  联系电话: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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