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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7号】          

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对象

学籍在北京校区的2023届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3.困难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已确定以保研、直博、出国等方式继续深造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于3月6日前将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及签章后的《北京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三)按以下地址提交:纸质版材料北京校区报送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珠海校区报送至木铎楼A104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buzhu2017@163.com,邮件命名为“院系+北京市求创补贴+申报人数”。

四、公示及发放

申报材料经学校复审后上报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终审,终审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将补贴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借记卡


北京校区联系人:阿米娜  010-58800205

珠海校区联系人:胡良一  0756-3683650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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