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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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第08号】

各学部、院系: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境外疫情呈现多点蔓延的趋势,国内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放松。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我校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学校将持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湖北籍学生专项慰问金

学校将对湖北籍学生继续发放专项慰问金1000元/人,发放范围与第一次湖北籍学生专项慰问金发放范围一致。

二、持续开展疫情专项应急资助

各学部院系进一步摸排学生困难情况,因疫情导致或加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提交应急资助申请。前期已经获助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持续存在困难,自2020年4月9日起可再次提交申请(申请理由须写明持续困难或困难加重的情况,否则不予批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限国家五类重点保障的特殊困难学生和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居家参与线上课程、开展线上学习等方面存在经济困难的,可以提交申请;已经获助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申请,学校将视网络教学开展情况直接按月发放专项补助。

相关资助标准和流程参照2020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疫情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三、启动境外交流学生应急资助

针对境外交流项目已经结束,由于疫情滞留境外无法回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及滞留地区的物价水平,每月给予一定的应急资助,资助期限综合学生个人情况及所滞留地区疫情发展状况而定,申请流程参照疫情期间应急资助申请流程进行办理。

请学部、院系根据以上工作要求,通知相关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疫情期间应急资助申请表(第二版)》(下载地址:http://xszz.bnu.edu.cn/tzgg/221114.html),提交所在学部院系,学部院系审核后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酌情给予资助。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