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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雨燕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第31号】

各院(系):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古都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与实践,北京京企中轴线保护公益基金会设立“北京雨燕奖学金”,现根据项目评选要求启动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雨燕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及要求

1. 评选对象

奖学金评选面向北京校区地理科学学部、历史学院、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环境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水科学研究院和政府管理学院在籍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专业领域为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考古学、地理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设计、材料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历史学、旅游管理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类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学风端正;

5)研究生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本科生积极参与古都遗产保护的相关实践活动;

7)符合专业学科和研究方向(领域)的要求。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参评

1)2023-2024学年受过通报批评或学校处分;

2)2023-2024学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3)2023-2024学年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

4)恶意拖欠学杂费。

二、奖学金项目设置

学生类别

名额

金额

成绩要求

博士生

2

10000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

硕士生

4

8000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

本科生

5

5000

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

三、名额分配

符合条件的院系可推荐1名本科生、1名硕士生、1名博士生参加评审。

四、评选程序

学生填写2024年“北京雨燕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北京雨燕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具体可参照申请表和汇总表填报说明(附件3),并提交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获奖证明、科研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

各院(系)组织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院(系)审核无异议后,于10月21日(周一)10:00前将申请表、院(系)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213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院系名称+北京雨燕奖学金”。

学校组织复审,提出推荐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北京京企中轴线保护公益基金会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获奖学生有义务积极参加学校资助育人活动。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奖项并追回奖金,涉及违纪的按照各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获奖学生如在随后的一学年内有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的行为,基金会有权追回奖金。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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