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20号】
各设岗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优范围
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全体学生。
二、考核和评优标准
1. 设岗单位根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2. 设岗单位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参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期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岗期间表现优秀,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一经核实将停止一学年的勤工助学资格;情节恶劣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勤工助学资格。
三、材料要求
1.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附件1)。
2.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请各设岗单位将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7月11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3.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800字左右)。
被评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学生需提交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一篇,中心将择优宣传推广。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400元奖学金。请将电子版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5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