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学金审批情况反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量:

2023年资助管理中心第40号】


各院(系):

经学校推荐、教育部审批,2023年,我校185名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353名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609名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近期,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同院(系)落实证书发放、资金发放、事迹宣传、国奖和励志归档等相关工作,现就做如下提示:

一、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发放事宜另行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已发放至院(系),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学生领取,并做好签收工作,嘱咐学生妥善保存,遗失无法补办。

二、资金发放

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要求,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10个月(2月、8月除外)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2023年9-12月资金,剩余资金逐月发放)。请各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和关心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使用资助资金,勤俭节约、理性消费、诚实守信、知恩感恩。

三、事迹宣传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传,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1名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可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组织撰写优秀事迹,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将择优开展宣传并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 个人简介。500字以内,WORD格式。内容包括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及荣誉(限校级以上,写明全称)、个人事迹介绍等。所获奖项和荣誉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个人事迹简介要突出重点,有具体事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2. 选报学生近期生活照1张,用于校内公众号平台宣传展示,JPG格式,3M~10M。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4日17:30前将学生的WORD文档文件等材料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公邮xszz@bnu.edu.cn。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均为:院(系)名称+学生姓名+本科生国奖事迹材料。

四、其他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获奖学生开展学业帮扶、经验分享、励志宣讲等资助育人活动,发挥朋辈作用,加强思想引领,深化育人实效。相关典型案例,请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公邮xszz@bnu.edu.cn。

联系方式:

张白玉  5880780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张  冉  58802142(国家励志奖学金)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