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32号】
各学部、院系:
紫光励学金由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旨在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自2017年设立以来,共计100名学生获得资助。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紫光励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19年紫光励学金复审工作,总结跟踪去年受资助学生个人成长情况和综合表现,决定本学年是否继续资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审合格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共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
3.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上一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2018-2019学年专业成绩位于年级前70%(含);
4. 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
二、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
1. 《2019年紫光励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上一学年成绩单,可彩色复印,需有教务部公章;
3. 其他证明材料,如实践及公益活动证明、竞赛证书等;
4. 复审表填写要求:
(1)学生在填写复审表时字迹工整,正反面打印在一页上,按表格字段反映上学年综合情况,个人总结部分文字应该详细、充实、实事求是。
(2)班主任填写意见要详实全面,在填写学生排名等数据时不得涂改。
(3)院系在收齐学生表格后,要核实学生填写情况和班主任意见,并按以上基本条件对学生复审,遇到不符者请在学生表格中明确写出意见及不合格原因。
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最晚于10月25日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办公室)复审,对不合格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系院系更换相应年级人选。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