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路费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北京校区寒假返乡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由院(系)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校实际,审核确定。
三、资助标准
返乡地点 |
补助标准 |
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 |
300元 |
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浙江省、重庆市、青海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
60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
1500元 |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提醒学生妥善保存返乡交通票据或订票记录,逐一审核学生票据,并于2025年3月3日(周一)前将审核签章后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pdf扫描件及excel表格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学生票据由院系留存。
联系人:杜振邦,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