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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05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结合审计整改要求,现对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关于留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在籍在册的中国学生”,自2020年12月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对留学生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二、关于补助标准

  1.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第二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的相关规定,学生在多个部门担任助管的需事先向设岗单位报备,确保其每月累计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0小时,如有超时情况,由学生自行与设岗单位协调处理。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十九条,“本、硕、博学生时薪分别为22元、25元、30元,岗位薪酬按上岗时长及工作完成情况结算”、第二十条“设岗单位可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对酬金进行5元/小时的适当浮动”的相关规定,本、硕、博每月每生发放补助最高额度分别为1080元、1200元、1400

  3.2021年3月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设岗单位提交的月度补助发放情况逐一审核,存在5元/小时上浮情形的(即时薪为27元、30元、35元),设岗单位需在《月度补助汇总表》备注栏注明上浮原因,审核后据实发放;超出最高额度的,超出部分不予发放。

 三、关于拟聘用学生事务助理补助发放管理

  为促进学生事务助理更好更快地熟悉拟入职岗位,考虑到其可能存在超时超额的情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辅导员基地提供的拟聘用名单,适当提高学生事务助理在拟上岗单位发生的勤工助学额度,每人每月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3388元 (按照每天满岗工作7小时,每月22个工作日, 22元/小时核算标准确定),超出部分不予发放。

 四、关于寒/暑假期间补助发放管理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十八条“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的相关规定,寒/暑假期间本、硕、博每人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620元、5250元、6300元(1-2月/7-8月,最高不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满岗工作不超过7小时,22元/25元/30元核算标准确定),超出部分不予发放。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