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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45号】

各学部、院系:

   为了缓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学校现面向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统招统分2020届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属于重点保障人群(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特困救助、孤残)之一。

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得申报,已确定以保研、直博、出国等方式继续深造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   资助额度及各院系名额

各院系补助金额如下,可按实际情况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其他金额不予认可。

序号

学院

金额(元)

序号

学院

金额(元)

1

地理科学学部

74000

17

心理学部

82000

2

法学院

64000

18

新闻传播学院

12000

3

化学学院

54000

19

人工智能学院

35000

4

环境学院

26000

20

艺术与传媒学院

46000

5

教育学部

123000

21

哲学学院

33000

6

经济与

工商管理学院

80000

22

政府管理学院

55000

7

历史学院

43000

23

汉语文化学院

26000

8

社会学院

12000

24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9000

9

生命科学学院

44000

25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6000

10

数学科学学院

46000

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6000

11

体育与运动学院

47000

27

全球变化与地球

系统科学研究院

11000

12

天文系

5000

28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12000

13

统计学院

22000

29

水科学研究院

10000

14

外国语言

文学学院

63000

30

系统科学学院

7000

15

文学院

92000

31

协同创新中心

6000

16

物理学系

49000


合计

120万元

三.   工作要求

就业补助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确定人选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确认单》(附件2),并将纸质版于1220日下午4:00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137办公室);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szz@bnu.edu.cn

不需上交《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院系留存备查即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院系上报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将补助直接发放至学生中国银行账户中,如有问题将取消学生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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