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43号】
各学部、院系: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结合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院(系)参照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20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元/人,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元/人,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元/人,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请各单位将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初评名单须在院(系)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于11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后,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邮局南侧学3辅楼2层),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白玉
联系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