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35号】
各学部、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有关要求,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提额,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年9月前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额度调整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人·年,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提额申请
已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学生,如需提高贷款金额,须在10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功能查看有关说明,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务必谨慎提交。
咨询电话:国家开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3”。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
已在2021年9月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老生,于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链接(https://www.wjx.cn/vj/OAWGuMj.aspx)申请提额,学校将统一汇总信息后提交中国银行,合同签订时间及方式待银行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62212557/资助管理中心:58800205。
五、注意事项
提额申请视为本人承诺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请务必在全面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新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需要,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6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