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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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27号】

各院(系):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绿色通道与爱心助学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重点保障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站式入学,现就学校绿色通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和地点

8月27日7:00-17:00  北京海淀校园英东楼北侧


二、工作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本学年“绿色通道”开展费用缓交、国家助学贷款、爱心助学物资发放、资助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请各院(系)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对接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新生,避免出现工作服务“盲点”,重点关注暑期洪涝灾害遇困学生,点对点联系,全面落实入学帮扶工作,对于确有经济帮扶需要的学生,入学及时落实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

(一)办理费用缓交

1. 受理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足额缴纳学宿费或计划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及老生。

2. 工作程序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缓交费用管理办法》要求,报到当天持院(系)签章后的《北京师范大学费用缓交申请表》及本人校园卡至绿色通道处提交申请,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困难情况后提交财经处审批备案请各院(系)自行印发《北京师范大学费用缓交申请表》(附件1)给学生保障现场手续办理快捷方便。报到当天未按时提交费用缓交申请的,于开学两周内工作时间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可先行办理费用缓交手续,并根据后续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链接:https://xszz.bnu.edu.cn/tzgg/e406fc38c86247009e7b983fef79976b.htm)提交材料,经学校研究审定后,予以落实减免政策。 


(二)受理国家助学贷款

1. 受理对象

本学年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

2. 工作程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本人签字后提交至绿色通道处,由学校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回执校验码并完成确认工作后方可放款;办理其他银行或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相关回执材料至绿色通道处,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邮寄至银行办理后续放款手续。

报到当天无法提交材料的,于开学两周内工作时间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校园地助学贷款

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的照片及已激活的中国银行银行卡至绿色通道处,通过手机银行APP提交贷款申请。

报到当天无法办理的,依照资助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链接https://xszz.bnu.edu.cn/tzgg/1dbc7c5fe20c492ba565d75e4a12a189.htm )。


(三)发放爱心助学物资

1. 服务对象

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关注家庭遭遇洪涝灾害、突发临时困难及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2. 工作程序

资助管理中心结合目前各院(系)困难学生占比及2023级新生人数确定物资分配方案。院(系)在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额内,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确定发放方案,建议优先覆盖数字迎新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采集合格的学生及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物资分配方案、信息采集合格名单及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预排查名单资助管理中心将于8月26日(周五)前发送至院(系)负责老师邮箱。

3. 爱心助学物资

爱心助学物资包括生活学习用品大礼包、生活补助300元及寝具补助600元。院(系)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可以将爱心助学物资拆包分发,学生本人持相应获助卡券和校园卡至绿色通道处领取并进行信息登记,所有卡券于新生绿色通道当天发放完毕,过期无效。

 

联系人:阿米娜,010-58800205

办公地址:海淀校园学十六楼南侧213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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