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05号】
各学部、院系: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开展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8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800元/人, 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600元/人, 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400元/人, 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请各单位将学生2018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取平均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考试形式为考察的非百分制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
四、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
1. 《2018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确认表》(见附件2)
初评名单须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于4月20日上午十点前将纸质版《2018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确认表》加盖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确认表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