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46号】
各设岗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范围
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全体学生。
二、考核评优标准
1. 设岗单位根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2. 设岗单位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参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期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岗期间积极主动,表现优秀,能够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3.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一经核实将停止勤工助学资格一学年,情节恶劣者取消在校期间勤工助学资格。
三、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
请各设岗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人选,将纸质版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工作感想或工作建议(不少于500字)。
被评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学生需提交工作案例、工作感想或工作建议任一篇,中心将择优宣传推广。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将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400元奖励金。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电子版工作案例、工作感想或工作建议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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