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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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37号】

各学部、院系:

为大力弘扬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立自强的宝贵精神,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启动第二十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本届自强之星评选以“说出你的励志故事”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自强之星:       10名,奖金10000元/人;

自强之星提名奖: 10名,奖金5000元/人;

自强之星入围奖: 30名,奖金1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1. 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本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 坚韧不拔,自立自强,事迹突出;

4. 学业成绩优良,无不良嗜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现象;

5. 重点资助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四、参评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采用院系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 院系推荐:各院系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院系推荐表》(附件1,一式六份),各院系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六份)与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11月22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发送至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放弃。

2. 学生自荐:学生本人直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附件1,一式六份)附个人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六份),于11月22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办公室)。

3. 所有参评人员本人需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两张本人生活照(图片文件大小≥1M)发送至xszz@bnu.edu.cn,截止时间:11月25日下午3点。(注: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名称统称为“姓名+院系+院荐/自荐”)

五、评选程序

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 初评(11月下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初评,从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中选出30人,从自荐学生中选出20人,共5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2. 复评(12月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评,对50名复评候选人进行面试,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 网络评选、公示(复评后一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推送“第二十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专题”,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同时线上投票评选出第二十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最佳人气奖”3名(该奖项不影响终评结果)。

4. 终评(12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终评,对20名终评候选人进行面试,最终产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

六、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10名学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入围终评的另10名学生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入围复评的另30名学生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入围奖”,颁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

自强之星的事迹将在学校内外宣传展出,自强之星获得者将成为北京师范大学自强社顾问团成员。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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