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资助管理中心第2号】
学校各设岗单位:
为优化完善我校资助工作体系,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范,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需求,现将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单位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设岗单位开展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率,从本学期开始,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将加强管理,督促协同各设岗单位共同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资助与育人任务。具体举措如下:
对于机关部处设岗单位,面向有意愿参加学校机关部处勤工助学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资助管理中心将采集其岗位意愿,按照学生意愿单位、专业特长、空余时间等因素,于2月29日前为设岗单位推荐部分上岗学生,原则上无特殊情况,设岗单位应积极接收并安排这部分学生上岗。同时,继续保留设岗单位通过自主招聘录用学生的渠道,在招聘过程中也鼓励设岗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对于院(系)设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自行优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需求,原则上保证年度不低于30%的家庭困难学生能够上岗,鼓励院(系)多措并举保证有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岗。
各设岗单位应对上岗同学做好工作培训、日常工作指导和反馈评价。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用情况、对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指导和育人情况,后续也将作为年度预算拨付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落实。
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和过程监督,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承诺书》(附件1),设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补充落实签署,并应将承诺内容做为上岗培训的必要环节内容,承诺书请各单位做好材料存档。
二、2024年度额度分配
资助管理中心已结合各单位年度预算摸底情况、院(系)学生总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机关单位人员配比及本年度预算实际情况等,综合测算各单位2024年度勤工助学额度,具体信息将以邮箱形式发送至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邮箱,请注意查收,并切实保障专款专用和使用计划。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3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