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第36号】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提标扩面,现启动补充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奖励名额翻倍,各院(系)追加名额详见《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从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和档次由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申请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院(系)根据追加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制定补充评审方案,尽快启动评审工作,确保补充评审与原评审要求一致。院(系)推荐至学校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均位于前10%(含10%),如任一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含30%),未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学校审核不予通过。
2. 请各院(系)妥善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根据院(系)实际情况,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资助管理中心,珠海校区各书院联系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学校进行统筹调整。
3. 励耘、强基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由教务部组织安排,教务部将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材料要求详见9月27日资助管理中心官网《2024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zz.bnu.edu.cn/tzgg/0806444c17564e11942c18e677e3cbe9.htm)。
请各院(系)务必向学生做好政策调整解读工作,切实做好追加名额评审工作,并于11月7日(周四)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21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zz@bnu.edu.cn。
联系人:张白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58807801
张 冉(国家励志奖学金)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