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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第21号】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学校优抚对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基本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本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3.父母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遭遇不可抗拒的突发性严重事件,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学费的。
二、减免范围和额度
学费减免范围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本学年学费,学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及学生获助情况确定学费减免额度;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本学年学费资助(不含国家助学贷款)或补偿的学生不予减免。
三、工作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9月11日前登录“数字京师”—“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助学金申请”—“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院(系)需对证明材料进行仔细核验,确认符合减免条件后于9月14日前审核提交。
联系人:阿米娜,010-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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