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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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22号】

各学部院系:

  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学校精准资助,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构建家校联动机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关于印发<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7号)要求,学校计划开展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以下简称家访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及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优先考虑脱贫家庭即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及脱贫不稳定家庭;酌情考虑实际家庭困难但不在学校困难学生名单中的学生。


  二、家访要求

  1. 各学部院系须高度重视家访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多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开展学院家访活动及学校家访活动。

  2. 鼓励学部院系依托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就近开展家访活动。组建家访团队,一名带队老师全程参与,选配2-3名学生配合带队老师完成家访任务,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带队老师认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可为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3. 家访需充分尊重受访对象,诚恳开展谈话,如实进行访谈记录,切实有效保护学生家庭隐私。家访前需事前征询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同意,全面了解被访学生困难情况、在校表现、奖助获得情况等;家访过程拍摄照片、录音、视频、进行家访记录等事项需征得被访学生与家庭成员的同意。

  4. 家访过程需尊重当地风俗,做好疫情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切实保障安全。

  5. 严禁以家访名义接受家长宴请、礼物馈赠、安排车辆接送等微腐败行为。


  三、家访任务

  1.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学生困难认定情况,核实学生家庭构成、实际劳动力、收入来源、重大支出等情况;关注受访学生家庭近两年是否有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等。

  2. 进行资助慰问。结合学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酌情给予500元/生家访慰问金,表达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关怀(经调研发现,学生家庭实际不困难的可以不发放慰问金)。慰问金以补助券的形式提前印发给院(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工作安排,核实后统一发放。

  3. 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宣传材料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提供);反馈学生在校奖助获得情况;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资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 挖掘励志典型。通过深入访谈,挖掘学生励志事迹,总结家访感悟,形成“家访日记”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推送宣传。走访学生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优秀总结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后酌情给予奖励。


  四、校级家访学生数

  鼓励各学部院系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各级各类家访活动。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学部院系需完成校级家访数:

  学部院系

 被访人数

  地理科学学部、化学学院、教育学部、体育与运动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文学院

  5

  法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心理学部

  4

  汉语文化学院、环境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水科学研究院、统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哲学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3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社会学院、天文系、系统科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1-2

备注:依据学部院系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及学校年度预算核算人数。

  五、材料提交

  1. 鼓励各学部院系即时报送家访动态、推送报道。

  2. 学部院系须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将家访记录表(附件1),家访活动总结,家访照片、视频等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szz@bnu.edu.cn。


 联系人:阿米娜

 联系电话: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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