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11号】
各学部、院系:
为全面保障贷款学生权益,确保合同履行,增强诚信意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同中国银行开展2019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召开毕业生贷款确认会
时间:2019年6月3日14:30
地点:化二
(一)确认会内容
1. 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负责人做诚信讲座。
2. 中国银行工作人员集体辅导还款方法、填写还款协议。
(二)学生需携带材料
1. 京内院校继续深造、延期毕业的学生(办理展期)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申请助学贷款所用的银行卡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A4纸的同一面,并把卡号抄写清楚,写上姓名、学号)
(4)《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附件2)一份,填写好后打印,提前到院系签字盖章,但先不要在申请人栏签名,需要确认时面签。
(5)《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填写好后打印,但先不要在申请人栏签名,需要确认时面签。
(6)京内院校继续深造的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尚未接到通知书的,需要录取单位出具录取证明一份。
延期毕业学生需持学部、院系出具的延期说明一份。
(7)黑色签字笔一支。
2. 就业、京外院校继续深造的学生(非展期)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A4纸的同一面)
(3)申请助学贷款所用的银行卡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A4纸的同一面,并把卡号抄写清楚,写上姓名、学号)
(4)就业学生需要持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原件和A4复印件各一份;尚未签约就业和京外院校深造的学生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未就业证明》(附件1),打印填写并盖章。
(5)《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附件2)一份,填写好后打印,提前,到院系签字盖章,但先不要在申请人栏签名,需要确认时面签。
(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填写好后打印,但先不要在申请人栏签名,需要确认时面签。
(7)黑色签字笔一支。
(三)注意事项
1. 请院系务必通知每一位相关毕业生,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确认工作关系到贷款学生是否能够顺利离校,请学生本人务必准时到场参加,贷款确认相关材料将在确认会上发放,不可代领;不能准时到场需提前向学生资助管理资助中心(电话:58800205)请假。
2. 不能参加确认会的同学随后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再统一组织。
3. 确认会举行前已完成提前还款的学生不需参加确认会,请电话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结清证明》(银行智能终端可自动打印)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4. 本次工作仅针对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不需参加。
5. 只有在北京市内高校继续深造的学生可以办理展期(深造期间国家继续补贴利息)。
6. 学生需提前知晓父母的身份证号码。
二、学生领取还款合同、计划等材料
领取时间:具体日期将在毕业离校系统中显示
领取地点:学16楼南侧137办公室
贷款学生需领取还款合同和计划,才能通过电子离校系统。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7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