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01号】
各部院系、各校内设岗机关: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特在全校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和评优范围
1、总结范围
所有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均需填写《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用人单位)》(附件1)
表中统计学生考核结果,因态度不端或其他学生主观原因被解聘的学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此类学生一经核实将停止一学年的勤助资格;情节恶劣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勤助资格,同时取消下一学年参评资助中心奖助项目的资格。
2、考核范围
全体在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
3、评优范围
设岗单位依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推荐优秀个人(具体名额见附件2),优秀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学期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3个月。
(2) 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无无故缺勤记录,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每名获得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同学需提交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一篇(1000字左右),中心将择优整理成册并宣传推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将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400元奖学金。
三、材料要求
1、《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用人单位)》(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 学院/单位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3、优秀个人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电子版,1000字左右(无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将取消优秀个人称号)
《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表(用人单位)》和《 学院/单位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15:00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xszz@bnu.edu.cn。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优秀个人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的电子版请于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前发至邮箱xszz@bnu.edu.cn,未发将不予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毛老师 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月8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