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将疫情期间相关学生资助工作调整如下:
一、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非疫情应急补助)
由于非疫情原因,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请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本人签名需手写,可提交PDF或照片)提交至所在学部院系,学部院系审核后(院系审核意见提交电子版,开学后补交纸质版)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协调财经处及时发放相应补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
(一)认定对象
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导致或加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认定程序
1. 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将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学生承诺和本人签字需手写,可提交PDF或照片,开学后补交纸质版)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部院系,学部院系审核后,将申请材料于3月20日前发送至 xszz@bnu.edu.cn。
认定工作所需认定标准与问卷等为内部资料,将随操作规程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资助工作负责老师邮箱。
2. 需要变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发生显著变化,申请改变困难认定等级(普困转特困或取消认定),需将填写好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变化申请表》(附件2,本人签名需手写,可提交PDF或照片,开学后补交纸质版)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部院系,学部院系审核后,将申请材料与院系情况说明于3月20日前一并发送至xszz@bnu.edu.cn。
3. 3月20日以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临时发生变化的,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启动困难认定程序。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和保障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号)的要求,由于疫情,学校往届毕业生可以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及逾期征信修复等相关工作;2020届毕业生可以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具体方案以中国银行解释为准。资助中心将协同中国银行做好相关帮扶工作,切实缓解学生还款压力。具体工作要求见《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学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和保障工作的通知》。
工作要求:请各学部院系协助资助中心点对点地通知到申请贷款的学生,切实解除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的还款顾虑。学生名单资助中心将发送至学部院系负责资助工作老师的邮箱,请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他学生奖助补项目
国家助学金将按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永平自立贷学金等其他学生奖助补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