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2号】
各学部、院系: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全力落实,进一步深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北京校区寒假返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原则
原则上,确保国家五类重点保障学生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全覆盖;普通困难学生和其他存在返乡困难的学生,由院系核实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酌情发放。
三、资助标准
返乡地点 |
补助标准 |
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 |
300元 |
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浙江省、重庆市、青海、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
60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
1500元 |
四、申请要求
1、请各院系提醒申请寒假返乡补助的学生妥善保存往返车票(大巴车票、火车票、机票均可),并以院系为单位于2021年3月5日前将寒假车票和审核签章后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统一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137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
2、2021年1月8日-3月5日期间,学生可随时提交申请。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审批和发放工作。
联系人:阿米娜
联系电话: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2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