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46号】
各院(系):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全力落实,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路费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寒假返乡的北京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须为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二、资助原则
优先覆盖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其他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由院(系)核实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酌情发放。
三、资助标准
返乡地点 |
补助标准 |
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 |
300元 |
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湖南省、甘肃省、浙江省、重庆市、青海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
600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
1500元 |
四、材料提交
学生提交返乡证明(交通票据或订票记录等,请务必保存记录),院(系)于2023年2月17日前审核汇总后,将学生返乡票据及加盖院系公章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汇总表》(附件)报送至学十六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szz@bnu.edu.cn。
联系人:阿米娜,58800205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