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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9年第08号通知】


各学部、院系:

根据“永平自立贷学金”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将此通知告知全体同学,并提醒大家仔细阅读《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见附件1),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永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还款利率为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若提供其他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请另附说明,需亲属及申请人签字)

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提交。

3、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统一于4月17日下午4点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137办公室)。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永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相关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参见附件1,申请材料见附件2、附件3。


联系人:毛诗雅

联系电话:58802142

邮箱: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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