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19号】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及2021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2号)规定,现开始确认我校2020及2021年获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格毕业生的在职在岗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 2022年依然在原单位的:
报送《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1)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
2. 2022年离开原单位、新单位依然符合条件的:
(1)新单位就业合同书、协议或相关文件一份;
(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2)一份;
(3)《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
审查合格后,可继续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资助。
3. 2022年离开原单位考研或新单位不符合条件的:
离职说明一份,需本人签字确认。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
2022年6月15日-6月22日
2. 报送方式
请将带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确认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bnu.edu.cn。
三、注意事项
离岗后不符合补偿或代偿条件的毕业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将停止剩余资助;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本人按还款协议自行还款,以免逾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