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第10号】

各学部、院系: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心和公益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永平自立贷学金”,以助学贷款的模式支持北师学子励志成才,树立远大理想,厚植诚信文化。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申请须知

请仔细阅读《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还款须知》(见附件1),确保全面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

1. 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申请两次);

2. 单次申请金额10000元或15000元;

3. 本科生还款期限为毕业后10年,研究生为毕业后8年;

4. 贷款利率为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珠海校区);

2. 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 在读期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4. 一年级新生申请贷学金无成绩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应排名专业前 2/3。

三、申请流程

(一)纸质材料提交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 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

(2)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一式四份(一年级学生除外)

(3)《法定监护人确认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一式四份。

(4)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若提供其他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请另附说明,需亲属及申请人签字)

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成四套提交。

3. 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统一于5月7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局南侧学三宿舍楼辅楼二层)。    

4. 审核通过的将签订《永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还款事宜请联系教育基金会梁老师,咨询电话为58800901

(二)系统填报及审核

1. 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数字京师,点击左侧“全部应用”,搜索并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点击左侧“资助项目管理”-“完善基本信息”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完成后点击“奖助项目申请”,找到永平自立贷学金,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填写申请。

在“填写信息”界面选择“新建”,上传填写完成的申请表(无需院系盖章),将成绩单、监护人确认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在“其他材料”处进行上传,全部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后选择申请并在左上角点击“提交”。

2. 院系审核

院系资助负责老师登录数字京师,点击左侧“全部应用”,搜索并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点击左侧“资助项目管理”-“奖助项目审核”,进入“学院审核”界面对贷学金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提交无误的学生申请进行“同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进行“不同意”审核,如学生申请材料需要修改,可点击“返回修改”让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

注:相关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参见附件1,申请材料见附件2、附件3。

联系人:王瀚珠

联系电话:58802142

邮箱: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