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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校区2023年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第9号】

各院(系):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年一代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现根据项目评选要求启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2022级本科非公费师范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认同唐仲英基金会“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的宗旨和理念;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和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5.原则上,已获得连续性或大额资助者(含助才助学金、励学奖助学金等),不得申请;

6.获奖学生需加入师英爱心社,并积极参加社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资助育人或公益实践活动。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共评选30名学生,按照1:1.5的比例差额面试。获奖学生每学年发放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每年复审,复审通过后可连续资助4年。各院(系)及师英爱心社的推荐名额如下。

表1 各院(系)及爱心社推荐名额分配情况

院系

名额

院系

名额

地理科学学部

2

体育与运动学院

1

法学院

3

天文系

1

化学学院

2

统计学院

1

环境学院

1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

教育学部

2

文学院

4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

物理学系

2

历史学院

2

心理学部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人工智能学院

2

艺术与传媒学院

2

社会学院

1

哲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2

政府管理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3

师英爱心社

6


三、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盖有教务处公章的上一学期成绩单;

3.其他证明材料,如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证明等;

4.《北京师范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请院(系)认真组织落实,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于4月13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13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命名(“院系+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材料”)后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奖学金评审将采取差额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冉,58802142,xsz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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