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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量:

【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第40号】

各院(系):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1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人,平均分在20%40%(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人,平均分在40%60%(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人,平均分在60%80%(含80%)。

三、评选要求

请各单位依据学生2022年春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的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具体要求详见评选细则(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初评名单须在院(系)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于1121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后,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二层213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xszz@bnu.edu.cn,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白玉

联系电话:58807801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211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