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第30号】
各院(系):
现启动2024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细则
各项目分配名额详见《2024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项目评选细则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
1.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的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成绩所在院(系)参评。
2. 国家助学金参评学生名单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准。
3. 励耘、强基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由教务部组织安排,教务部将另行通知。
4.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国家奖学金材料审核极为严格,请申请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评选要求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材料,对填写的形式内容和实质内容负责。请各单位务必按评选要求严格审核、报送材料。学生、院(系)填写表格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6.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为初次分配情况,北京校区各院(系)在落实中如有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资助管理中心,珠海校区各书院联系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学校进行统筹调整,确保及时高效完成项目评选。
7. 请各院(系)务必向学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请于10月14日(周一)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学16楼南侧21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zz@bnu.edu.cn。
联系人:张白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58807801
张 冉(国家励志奖学金)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7日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