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大三、大四年级公费师范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20%);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 以前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共资助16名学生,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
三、参评方式
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BNU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